3月14日,网传广东翁源一企业向本地公安机关发紧急求助函,要求介入解决湖南某县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、远洋捕捞事件。据本网最新获悉,当地政府对事件进行了介入,但未能阻止湖南某县公安机关将企业老板带走。

据了解,发函求助的企业是翁源县亘富置业有限公司,被抓捕的公司老板叫刘国富。据亘富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,该事件源于一宗经济纠纷:刘国富从一家国有企业承接了一个重大项目工程,并找张良军合作,约定由张良军先期出资3000万元,占该项目60%的股份,并由其进场组织施工。2025年8月,张良军主动提出退场,刘国富表示同意,并明确承诺会分期退还张良军已投入的出资及垫付款项,并实际陆续退还部分款项,还垫付了张良军方数百万元的工人工资。张良军前后参与施工了有一年多,现在还有部分的管理人员、设备在工地上,双方也没有完全结算完,刘国富一方也同意退钱。张良军为了提前拿到钱,动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。张良军的身份是湖南某县的人大代表,而来办案的公安机关也是该县。
该负责人告诉本网,亘富公司向翁源县的公安机关和县政府报告和求助之后,当地安排有关人员与湖南方面进行了协调和沟通,但没有结果,湖南某县公安局还是将刘国富带走,其涉嫌罪名为诈骗罪。
广东省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分析本案说,诈骗罪要求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故意,案件中当事人刘国富,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合作基础真实,不存在虚构标的骗取资金的行为,大封门水库工程是与国企合作的真实项目,张良军进资合作后,也实际进场组织施工,参与了项目建设。张良军主动要求退场后,张国富表示同意并且积极配合退还投资款以及垫付款,没有恶意拖欠、拒不退款的行为(有双方签字的成本统计表、垫付工资表)佐证,不存在逃匿、隐匿财产、转移资金、销毁账目的情形。因此,本案双方系施工投入、款项明细产生的结算争议引起的民事纠纷,不构成诈骗。
来源:中国经济观察网